本研究成果報告分6回轉載
Part 1 - 研究背景、動機 https://drcarolinelaw.substack.com/p/part-1-6
Part 2 - 第一階段:持份者及公眾深入訪談 https://drcarolinelaw.substack.com/p/part-2-6
Part 3 - 第二階段:「園林廢物處理設施模式、選址規模產品偏好聯合分析」持份者網上問卷調查 https://drcarolinelaw.substack.com/p/part-3-6
Part 4 - 第三階段:「園林廢物設施處理偏好、選址及規模」公眾網上問卷調查 https://drcarolinelaw.substack.com/p/part-46
Part 5 - 第四階段:「市區園林廢物再利用的實踐障礙」公眾及持份者網上問卷調查
Part 6 - 研究倡議及總結
Part 5 - 第四階段:「市區園林廢物再利用的實踐障礙」公眾及持份者網上問卷調查
第四階段公眾及持份者網上問卷調查,共訪問了455位18歲或以上成年受訪者,暸解他們對香港市區園林廢物再利用的實踐障礙的看法。
問卷列出了共20個涵蓋4方面 (「策略」、「財政及法制」、「社會及教育」、「土地及設施」)的實踐障礙,受訪者就上述障礙評論是否存在、其輕重度,並衡量各障礙佔的權重因素。
所得的加權分數(分數越高,代表越同意和擔憂)顯示,佔頭三位有:「缺乏空間或土地暫存/儲存/處理 園林廢物」、「政府內部缺乏溝通及與各持份者缺乏協調」、「各持份者覺得事不關己,不願意改變」。
在頭10位中,「土地及設施」方面的實踐障礙雖然只佔1個,這個障礙排第一位; 「策略」方面佔3個;「社會及教育」方面佔的4個,而「財政及法制」方面佔2個。
個別群體的意見亦有所差別異:
· 一般公眾 對各實踐障礙普遍較樂觀,此組別的加權分數比平均分較低。他們較憂慮「大眾對園林廢物的處理及用途缺乏認識」及「人們普遍覺得園林廢物零(低)價值」。
· 學校/學院教職員工 對各實踐障礙普遍較悲觀,此組別的加權分數比平均分較高。他們較憂慮「園林廢物生產者對園林廢物的處理及用途缺乏認識」、「利益衝突(政黨/財團/團體之間);處理場選址的社會分歧」及「局限而短視的園林廢物管理政策」。
· 政府機構 對各實踐障礙普遍較樂觀,此組別的加權分數比平均分較低,對「園林廢物生產者對園林廢物的處理及用途缺乏認識」、「缺乏/不全面的園林廢物管理設施規劃」、「對改善中的系統持負面或放棄態度」未有太憂慮。
· 綠化承辨商/園藝或樹藝 對大部份實踐障礙較悲觀,此組別的加權分數比平均分較高,比學校/學院教職員更高。他們較憂慮「缺乏空間或土地暫存/儲存/處理 園林廢物」、「不願意投資就地處理園林廢物/不願意支付政府處理的徵費」、「處理園林廢物的責任不清」、「缺乏/不全面的園林廢物管理設施規劃」、「局限而短視的園林廢物管理政策」。但因較了解園林廢物,對「園林廢物生產者對園林廢物的處理及用途缺乏認識」、「大眾對園林廢物的處理及用途缺乏認識」、「園林廢物生產者缺乏責任感和承諾」比平均分樂觀。
· 物業管理 對「土地及設施」和「社會及教育」方面的實踐障礙較悲觀,對「處理園林廢物的責任不清」尤其憂慮,亦較認同「園林廢物生產者缺乏責任感和承諾」、「沒有經濟後果 (罰款) 促使回收重用」。
· 城市規劃/工程 對各實踐障礙普遍較樂觀,此組別的加權分數比平均分較低,他們較憂慮 「不願意投資就地處理園林廢物/不願意支付政府處理的徵費」,對「利益衝突(政黨/財團/團體之間);處理場選址的社會分歧」、「園林廢物生產者缺乏責任感和承諾」未有太憂慮。
待續
研究項目名稱(中文): 拆解香港園林廢物的悖論:管理偏好、策略和設施選址的聯合分析
項目經費全數由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撥款贊助
項目研究員: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 (THEi) 環境及設計學院 助理教授* 羅敏儀博士(Dr. Caroline Law)
報告發表日期:2023年10月20日
(*助理教授 職銜至2023年8月止)
在此報告上/ 任何的項目活動內表達的任何意見、研究成果、結論或建議,並不一定反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觀點。
Any opinions, findings, conclusions or recommendations expressed in this material/event do not necessarily reflect the view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nd the Environment and Conservation Fund.



